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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銀行
                                并購債
                                發布時間:2017年10月20日

                                  并購債券是為滿足并購業務資金需求,并購方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并購是指境內并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并或實際控制已設立并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行為。

                                  【產品特點】

                                  1.期限:根據并購項目而定,原則上不超過5年;

                                  2.募集金額限制:一般不超過并購交易金額的60%;

                                  3.募集資金用途:用于支付并購價款、償還并購貸款等;

                                  4.發行與流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與流通、或非公開發行;

                                  5.信用評級:需要進行信用評級;

                                  6.注冊規模:公開發行方式受凈資產40%的限制。

                                  【適用對象】

                                  為滿足主業突出、同業競爭、關聯交易、業務體系完整、資產完整等上市要求而進行股權、資產重組的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

                                  2.1.8.公司債

                                  公司債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產品特點】

                                    1.監管機關:中國證監會;

                                    2.審核方式:公開發行為核準制,私募發行為備案制;

                                    3.融資期限:1年以上,3-10年為主流品種;

                                    4.融資規模:不超過公司凈資產(含少數股東權益)的40%,需扣減其他公募中長期債(中期票據是否需扣減可一事一議),不考慮短期融資券;

                                    5.利率形式: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

                                    6.擔保:無強制要求;

                                    7.募集資金用途:可用于補充營運資金、償還銀行貸款、項目投資、支付并購重組款項和償還并購重組貸款等,用途靈活;

                                    8.交易流通市場:(1)公開發行: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2)非公開發行: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柜臺;

                                    9.項目周期:從報送監管機構到獲批一般約為1-2個月;

                                    10.批文有效期:2年,12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剩余數量應當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

                                    11.評級:公開發行的需要評級,非公開發行的無強制要求;

                                    12.主要適用規則:《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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